国企采购流程管理变革需借鉴和创新
采购管理一直是国有企业管理的难点和重点,被称为企业管理领域的“黑箱”。从上世纪90年代推广的采购比价管理模式,到2012年国资委大力推广集中采购以来,国企采购管理经历了怎样的变革?如何在变革中突破和创新?
国企采购管理16年成效
在多方采访中,记者了解到,国企采购的管理可以追溯至上世纪90年代。那时候,一些国有企业采购工作普遍存在着“三不三看”现象,即,不管是否为企业所需,不做市场调查和咨询,不问价格高低和质量好坏;只看谁给的好处多,只看谁给的回扣多,只看谁的关系硬。结果导致“人情物资”“关系物资”“高价物资”和“假冒伪劣物资”泛滥。在当时,采购管理不善成为很多国有企业经营困难的重要原因。
为了改变这一现象,推广好的经验,1999年,国家经贸委在全国总结推广了山东亚星经验——采购比价管理模式。这一模式的推广,使国有企业的采购管理在当时水平上迈上一个新的台阶,帮助许多国有企业走出了成本降不低、利润上不去的困境。此后10多年,*企业的采购管理也经历了粗放式到集约化的转变。
“虽然*企业采购管理工作成效显著,但仍存在采购管理水平参差不齐、部分企业对采购管理提升的认识不够到位、信息化手段利用率不高、跨国采购管理经验不足、采购专业人员不足等问题。”时任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的邵宁在一次*企业采购管理提升专题培训会上指出。
针对这些问题,国资委要求*企业要加大集中采购力度。按照国资委的说法,无论对于国外企业还是国内企业,集中采购都是企业采购管理的大势所趋。
2012年,国资委召开央企采购管理提升专题会议,部署央企采购管理工作, 这次被称作是采购管理承上启下的会议,成为央企推广集中采购的转折点。
“将全集团的需求整合起来,通过集中采购,形成合力,不仅提高企业的议价能力,降低采购成本,更能通过集中化的统谈统签、统谈分签等灵活的采够手段,不断提高采购工作效率,节约企业经营成本。同时,集中化的采购,还利于统一的监督把控和预防腐败等行为的出现。”业内人士认为。
三年过去,一些央企的采购管理水平有了一定提升。
据记者了解,中石化一直被国资委列为采购管理的样本企业。这家从1995年就开始推动采购管理体系变革的企业,经过10多年的管理,构建了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和国际化的运行机制。采购形式从总部直接采购,发展到总部直接集中采购,总部组织集中采购,总部授权集中采购等多种形式相结合。
近年来,中石化以电子化采购作为推动集中采购的重要手段,改造传统采购业务流程,固化采购关键环节,实现网上提报需求、询价、报价、签订合同、供应商评价等,杜绝了采购领域的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,实现了集中采购全过程的公开透明。
中煤集团一位高管告诉记者,这几年,中煤集团建立了总部采购中心与二级企业协同联动,共同组成专家团队,分工负责、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。这种机制,充分发挥了二级企业的作用,提高了采购质量和效率,有效实现了一体化运作下的阳光采购。
国资委相关人士还介绍,中铝公司通过采用价值量承包采购模式,改变了传统的供应商考核方式,解决了特殊原材料难以集中采购的难题,大幅提高了采购的性价比;中航工业将采购招标工作与闲置资源调剂相结合,不断提升库存的使用效率,节约了大量成本。
推广集中采购仍存制度难题
“但央企数量多,行业特点、市场环境、企业规模、盈利能力等各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。这些差异决定了企业采购管理水平的不同。”邵宁坦言,有些企业由于经营规模小,采购量少,品种分散等原因,尚未能建立适合自身的采购管理体系,仍旧采取传统的采购模式。相比一些先进央企的采购管理,这些企业的管理水平就显得落差较大。
早在2012年国资委大力推广央企集中采购时,就将央企的采购管理水平分为三个梯队。
第一梯队是以集中采购为主要标志。这部分企业已经建立了集团化的集中采购或者逐级的集中采购,企业50%以上的采购工作都通过集中采购来实现。彼时,约有接近20%的央企已经实现了集中采购。
第二梯队是以分散采购结合部分标准化、大宗商品集中采购为主要特征。这一类型的央企,有些是由于企业性质的关系导致了采购难于集中化,部分企业经营业务领域宽,采购业务比较分散,单笔采购数量的品种规格少,集中采购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。还有一部分企业由于各种历史的、体制的原因,企业管理层级多,集团管控能力不强,下属企业采购管理差异大、管理模式不统一,集团采购很难推进。这类央企约有60%左右。
第三梯队是生产经营规模较小,以分散采购为特征,尚未形成标准化、规范化采购管理模式的企业。主要是一些原来研究院、设计院转制过来的企业,大概占20%左右。
其实,推动央企集中采购,一直存在不小的障碍。中石化总会计师刘运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中石化推行集中采购的难度也一直比较大。
中石化是先有企业,后有集团公司,下边100多个单位,有的单位是独立法人。按照《公司法》规定独立进行资本运作,包括筹集资金、采购等。*企业采购多数是买方市场,意味着权力和利益。所以,集团公司把财*上收时,阻力可想而知。
将采购管理细分开来,也存在不同程度的难题。对此,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黄国雄曾在接受企业观察报记者采访时就指出,集中采购管理要细分为采购组织管理、采购信息平台和采购业务流程三个方面,物资编码问题、规章制度问题、供应商管理制度问题、部门职责问题和公开招标透明化等问题,每个环节都处理妥当,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企业依据自身情况进行探索,科学细化制度与流程。如果采购管理部门监管无效,采购管理信息化程度不够,或者企业缺乏相应的激励措施,集中采购也可能就达不到理想的效果。
虽然各家企业的发展模式和路径不尽相同,但随着工作的深入,遇到的难题都同样越来越多。从业务层面看,大多都面临着标准、编码、需求、技术等难题;从企业内部看,采购管理的体制机制是难点;跳开企业看,主要还是法律及机制不完善。央企亟待通过集中采购破解机制难题。
国企采购应纳入*采购范畴?
“严格来说,使用公共资金进行的采购,就一定要遵循一定的规章制度。比如*采购行为,遵循的是《*采购法》。”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、国际招投标与*采购研究中心主任屠新泉在接受企业观察报记者采访时表示。
据公开资料显示,我国《*采购法》自2003年施行以来,财*部会同有关部门就采购预算、招标投标、评审专家、供应商投诉、节能环保等方面制定了40多个规章制度,基本形成了以*采购法为基础的比较完整的*采购法律体系,制定了比较详细的采购方式、采购流程,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,对规范*的采购行为起了相当大的作用。
鉴于*采购积极的示范效应,不少专家呼吁,应将国有企业采购纳入*采购范畴。
公共采购专家高志刚告诉企业观察报记者,国际上,欧美国家普遍将国企采购纳入*采购制度体系范畴。而我国国企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主导和基础支撑作用,且数量众多、分布广泛、情况复杂,分别存在于公益性领域和竞争性领域。因此我国*采购未将国企纳入调整范畴,这是我国*采购区别于其他国家的显著特征。
如今,国企规模越来越大,受关注程度越来越高,整治采购招标问题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。
“国企采购最大的问题,在于其性质界定不清。”屠新泉认为,国企既包括公共事业性国企,也包括市场竞争性国企。属于公共事业性质的国企,可以参照*采购法的标准去运行。而对于市场竞争性的国企,不管是国企之间的竞争还是国企与民企、外企之间的竞争,都是以盈利为目的。*采购法中繁多的程序,并不适用于国企。
引入和创新难在哪
“国企采购规模约10万亿元左右,而*采购的规模大约为1.5万亿元,因此,提升国企采购招标的规范化程度,其*治意义、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更为重大。” 高志刚认为,“由于国企类型多样、情况复杂,既要借鉴吸收*采购改革经验教训,但又绝不是*采购制度的翻版,不能简单移植、照搬照抄。”
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、同方计算机常务副总经理张伟亦认为,从编制*采购预算,制定*采购实施计划,到组织和实施采购,再到最后的监督检查,*采购有一套完整的流程。国企采购在制度管理上可以取其精华,但针对不同的企业,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。
对于企业本身而言,由于企业所处行业和企业自身的特殊性,不能完全照搬别人的成熟经验。
一位军工央企的高管以企业为例这样解释。从供应链上来看,企业所涉行业众多,供应链形态复杂;从采购物资上来看,几乎覆盖了所有工业领域,而且部分物资具有鲜明的军工特征,需要依据物资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采购策略;管理上,相对其他企业,对安全保密有更高的要求;标准化方面,具备一定的标准化的基础,还需要一个持续规范、持续优化的过程;从组织结构上,上市和非上市企业并存,各企业之间相对独立,需要做好集团战略管控与各企业自主性的有机结合。所以,在借鉴先进经验的同时,需结合自身的特点。
严格强调依法招标时,容易出现教条主义、照搬照抄的行为,容易“一管就死”;但是,过分强调招标采购为业主服务,往往以程序繁琐、耽误生产或市场条件不具备为由,图省事图方便,又随意性很强,容易“一放就乱”。
所以,有专家提出,针对国企的特殊性,修改*采购法或者专门制订一部管理国企采购的法律。
对此,屠新泉指出了立法的两难之处。一方面,立一部新的法律,通常要经过一段很长的时间才能构建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,三五年甚至更长都有可能。另一方面,如果是修改*采购法,涉及财*部和国资委等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问题将是新的难题。
本文来源:企业观察报